增收入、减负担、添动力……这些教师专属福利请查收!

百度新闻   2023-09-09 13:37:06

大河网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河南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解决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诸多涉及教师群体的利好政策集中释放。今年9月10日,是全国第39个教师节,这些教师专属福利请查收——

享权益

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资料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2021年4月29日进行第三次修正,其中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实行优待。

增收入

解决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今年8月25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加大经费省级统筹力度,持续巩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减负担

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做好公费师范生教育、“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强师计划”、“优师计划”、“国优计划”、“国培计划”、“特岗计划”、“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组团式”教育人才帮扶等系列人才支教、“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等工作。

同时,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统筹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全面减轻教师负担,切实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提学历

5年支持1万名乡村教师将学历提升至本科

乡村教师承担着农村地区教书育人的责任,是办好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学历提升工程,支持乡村教师在职便捷提升学历,引领带动广大乡村教师提升教书育人水平。

《实施方案》中提出,2023—2027年,河南省级层面开展乡村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遴选2000名左右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校工作、教育教学成绩优秀的专科学历教师,经个人申请、任教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与,采取脱产学习与在岗实践相结合的形式,支持其将学历提升至本科层次。通过省级试点的示范引领,带动各市县探索实施本地教师学历提升项目,全面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水平。

添动力

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1月14日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加大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若干意见》还强调,要厘清编制、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在教师队伍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其中,财政部门要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教育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县域内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同时对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人事关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县级教育部门要根据乡镇(街道)学生分布情况,在乡镇(街道)之间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根据区域内学生分布情况,在各校间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加关爱

发放补助津贴 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着力提升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规划》指出,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县级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档办法和分担比例予以保障。按照每月不低于 400 元的标准,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发放班主任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 10 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发放中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龄津贴。

此外,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分别在学校和城镇建设1套周转宿舍和1套保障性住房。(记者 梁倩文/文 张谷臻/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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